本招标项目 ******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总承包 已由 石家庄市栾城区行政审批局 以 石栾行审审字【2023】38号、52号、【2025】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 ,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100% ,招标人为******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主要包括建设污水管网120142米,管径DN20******居环境整治。建设地点:石家庄市栾城区柳林屯乡、南高乡、西营乡3个乡镇,夏凉村、岳家庄、小代梅等共46个村庄。【一标段】具体为:柳林屯乡(11个):夏凉村、北屯村、新建村、城郎村、辛李庄、大任庄、张村、孟董庄、河庄、岗头、北十里铺;南高乡(13个):岳家庄、徐家营、南韩家庄、北安庄、北高、崔家营、龙化、南屯、苏辛庄、西宫二、张家营、南高、南宫;西营乡(18个):小代梅村、北安乐、北贾村、东营、段家庄、郭家庄、河西村、后小梅村、南安乐村、石板桥村、水磨头、沿村、张家辛庄、赵家庄、前小梅、关家庄、连代梅、周家庄。【二标段】;西营乡(4个):小孙村、黄家辛庄、前牛村、王代梅村。项目性质:新建。计划工期:18个月。质量标准:①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标段划分:2个标段(兼投不兼中)。最高限价:27768.07万元(其中,一标段:概算工程费24337.67万元、设计费182.15万元 ;二标段概算工程费:3223.75万元、设计费24.5万元)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的设计、施工、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部工程总承包工作,满足项目使用功能,并达到合同约定及相关验收标准;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此要求); 【一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二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一标段】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二标段】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办公室处理: ******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投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1.2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
3.1.3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提供近三个月在本投标人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清单
3.1.4 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投标人不得是本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控股或者被控股关系的机构或单位,也不得是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或者总体设计文件的设计单位或者与其有控股或者被控股关系的机构或单位;
3.1.5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一标段】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并提供近三个月在本投标人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清单;【二标段】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并提供近三个月在本投标人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清单;【一、二标段】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并提供近三个月在本投标人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清单。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不超过2家)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本项目的施工方,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联合体协议中须载明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的工作范围及权利和义务,应有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等条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1-27 00:00:00 至 2025-02-08 23:59:59 ,登录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2-18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监督部门名称: 石家庄市栾城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电话: 0311-******
电子邮箱: ******
标段名称 | 收费金额(元) | 付费主体 |
******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总承包(一标段) | 0 | 无 |
******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总承包(二标段) | 0 | 无 |
招标人: ******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
地址: 石家庄市栾城区 | 地址: 石家庄市栾城区惠源路3号 |
邮编: 051430 | 邮编: 051430 |
联系人: 倪业腾 | 联系人: 郝红英 |
电话: 0311-****** | 电话: 0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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