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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中心资源平台(2024年第一期)建设项目(视频综合管理平台二期)室内LED显示屏等采购公告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全国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全国
源发布时间:2025-03-14
项目名称:******[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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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中心资源平台(2024年第一期)建设项目(视频综合管理平台二期)室内LED显示屏等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采购项目大数据中心资源平台(2024年第一期)建设项目(视频综合管理平台二期)室内LED显示屏等AGAGYGHGXHD******7590采购人为******有限公司市场营销中心营销管理部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大数据中心资源平台(2024年第一期)建设项目(视频综合管理平台二期)室内LED显示屏等

2.2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2.3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流通型营业执照

(2)生产型营业执照

3.3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0.0(万元)及以上

流通型注册资金:0(万元)及以上

3.4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5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一、商务要求:1.投标人工商注册年限要求(①以投标截止之日为限,须工商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接受生产型企业及流通型企业投标,生产型企业投标产品必须是本企业自产产品。

******集团公司及本项目采购组织的限期整改、灰名单、黑名单企业参与本次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与投标,资格预审项目,由采购方在预审结果确认环节选择其中1个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其他涉及投标人取消投标资格。资格后审项目,取消全部涉及投标人投标资格。

6.投标方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或提供的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不清晰无法证明有效性的,投标文件无效。

7.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二、技术要求:1.详情见《技术要求》

2.中标方需提供正品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函(详见附件模板),质保期自到货验收之日起1年。

3.执行委托需求清单内对应的技术要求及国家、行业标准。

4.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产品型号、规格及技术参数要求。

5.按招标明细要求标准验收,中标方需提供产品合格证、送料清单随货同时到达;三、需要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或副本)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2)税务登记证(或副本)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三证合一的除外)。

(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三证合一的除外)。

3.6 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3月14日17时30分2025年03月25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采购文件。

4.2 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 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3月25日08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响应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

******有限公司市场营销中心营销管理部

招标公司:

******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越岭路259号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中华北路25号

联系人:

郑美丽

联系人:

赵秀丽

电话:

******

电话:

******

8.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 8:00-17:00

9.  其他事项

   

2025年03月14日

                                                                    公章Epo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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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2025-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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