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吉尔格朗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2025年度)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水利局以伊州水发〔2024】20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69.95%地方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伊宁县
2.项目规模:河渠防渗1.1km,青年渠河长制公园节点建设;智慧吉河感知系统,告示牌及防溺水设施。该工程等别为小(1)型,工程等别为IV等。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A************001001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吉尔格朗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2025年度)第六标段 |
120 |
河渠防渗1.1km,青年渠河长制公园节点建设(具体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投标其他条件:(1)凡有意参加第六标段投标的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本项目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全流程电子招投标;(4)按照水利部有关要求以及自治区水利厅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新水规【2024】9号)规定,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应依法依据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招标投标工作的重要依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06月24日至2025年07月15日。
2.获取方式: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6日10时30分。
2.递交方法: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上传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
******/)上发布。
七、其他说明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伊宁县水利服务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 址: |
|
地 址 |
伊犁州伊宁市经济合作区吉林路蜀东合顺家园蜀东大厦7楼711室 |
邮 编: |
|
邮 编: |
835000 |
联 系 人: |
阿不都哈比尔 |
联 系 人: |
刘冰玉 |
电 话: |
****** |
电 话: |
****** |
传 真: |
|
传 真: |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 |
监督单位: |
******水利局 |
监督单位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