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2集气站脱碳处理技术服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对永宁2集气站脱碳处理技术服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永宁2集气站脱碳处理技术服务项目
******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临汾市永和县楼山乡鹿角村
建设规模及内容:1套180×104m3/d脱碳装置和1套8.03×104m3/d二氧化碳液化回收装置及配套辅助工程。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山西省临汾市永和县楼山乡鹿角村
联系人:阳家勇联系电话:******
邮箱:"mailto:******">******
邮编:04140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
邮箱:******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统一制定,可从生态环境部官网下载,网络链接为:
******/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5日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