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锅炉房烟气水质检测-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锅炉房锅炉烟气水质检测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锅炉房锅炉烟气水质检测
1.2 采购单位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1.3 采购代理机构:
无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按照《排污许可证》检测标准、方法、内容、频次,使用专业设备对锅炉烟气中的污染物、锅炉水质、锅炉给水水质进行精准检测,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按照甲方要求的检测时间和频次及时向甲方提供带有CMA标志的检测报告,使甲方能够及时了解锅炉烟气和水质情况。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
1家,10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1)冬季供暖运行期间(11月至次年3月):
①对在用锅炉每月进行1次烟气检测,主要检测内容氮氧化物;
②对5台锅炉每年进行1次全项检测,检测内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
(2)对锅炉水质进行全盐量(溶解性总固体)检测,对锅炉给水水质进行石油类、铁、溶解氧检测,频次为2年1次。
(3)所有检测项目按甲方要求时间,进行样品的采集、实验分析,并出具检测报告。详见下表:
类别 | 项目 | 预估1年检测频次 (次) | 预估2年检测频次 (次) | 备注 |
锅炉烟气 | 颗粒物 | 5 | 10 | |
二氧化硫 | 5 | 10 | |
氮氧化物 | 25 | 50 | |
林格曼黑度 | 5 | 10 | |
锅炉水质 | 溶解性总固体 | 0 | 1 | |
锅炉给水水质 | 溶解氧 | 0 | 1 | |
石油类 | 0 | 1 | |
铁 | 0 | 1 | |
合计 | | | | |
(4)烟气检测满足《排污许可证》要求,检测报告数据内容含非连续三次采样数据,体现平均值,并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进行判定。如甲方《排污许可证》有变更,则须按照最新变更要求。
2.2 服务期限:
2年。
2.3 服务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详见技术规格书。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2)财务要求:******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供应商成立1年以上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其中满整年度的需经审计);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业绩要求:需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三者之一。
(4)信誉要求:在最近三年内未******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lp:/hv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集团及院纳入黑名单、灰名单等(不包含已释放的);不存在核安全监管“两个零容忍”情形,被核安全监管部门明确停工处罚的,或即将面临停工处罚的。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无。
(6)其他要求:无。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采购单位及其所属专业化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6)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8)其他:平台将对在非招标采购流程参与项目、下载采购文件、提交报价(应答文件)过程中触发相同联系人或相同MAC地址或硬件特征码(同一环节或不同环节MAC地址或硬件特征码相同)并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进行自动封禁处理,并同步暂停涉事供应商3个月内参与平台所有采购项目的权限,向其发出系统告知函。采购单位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供应商未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本采购项目在评审或监督过程中发现存在串通情形,采购单位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供应商未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3.3 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 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售价
每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 /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银行名称: /
开户单位: /
收款账号: /
应答供应商须在汇款单上注明:“ / ”。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5年7月7日9:30—2025年7月11日17:00
4.3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有限公******************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采购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参与应答。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其应答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采购文件的;
(2)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在应答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网络递交电子版应答文件(同时须在平台上进行报价(初始报价截止时间同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如有多轮报价须多次提交报价文件)。供应商应递交纸质版应答文件,供采购单位存档使用。
递交纸质应答文件地点:北京市房山区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7月15日9:00
应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应答文件,采购单位将予以拒收。
6 应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不公开开启应答文件,地点为应答文件递交地点。
7 谈判时间和地点
7.1 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预计为 2025年7月15日9:00,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谈判地点 为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集中采购中心。
7.2 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未准时参加某一轮次谈判的,视为其放弃该轮次谈判。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如有)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9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新镇北坊
联系人:孟子琦
电话:******/******
电子邮件:******
10 其他说明
10.1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单位的保密规定。
10.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公告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1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纪检监督部举报电话:010-******。
采购单位: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2025年7月7日
附件下载:
技术规格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