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发布******有限责任公司工厂物流系统改造项目设备采购******集团阳光招采平台(以下简称“招采平台”),确定本项目的中标单位,欢迎您能积极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双鸭山公司工厂物流系统改造项目设备采购
二、项目内容、采购数量、收货地址、质量要求、考核条款及供货期限等:
(一)项目内容:双鸭山公司工厂物流系统改造项目设备采购。
(二)采购数量:详见明细
(三)收货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岭东区富园社区石灰窑西南500米
(四)质量要求:按国家相关质量要求为准,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全新出厂,规划和性能要求,保证由于制造及材料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质保期为货到使用后(6个月)。
(五)安全要求:无
(六)环保要求:无
(七)验收标准:依据相应物品质量标准及相关产品说明书等。
(八)运输方式:中标方负责运输,费用由中标方承担。卸货由甲方负责,保管员收货,卸货完毕,投标方在配送表上由负责人和保管员签字,供双方以后查验供应数量。
(九)供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质保期6个月,合同生成后7天内交货。
(十)有关技术问题请咨询:联系人:廖吉民,联系电话:******
(十一)付款方式:货到交货地点经买方验收合格后,卖方按合同总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付给买方后,买方在收到发票后两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的95%货款,剩余合同总价的 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十二)收款单位:
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收款账户:
******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 建行双鸭山分行营业部
账 号: 2300 1655 1510 5000 1809
付款备注信息:招标编号+招标保证金。
(十三)投标保证金及合同履约金的约定
1、投标保证金的约定: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集团内部关联方,无需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
(十四)供应商须知:
1.报价供应商报价文件加盖公章(单项报价不超最高限价),并将报价文件上传平台作为评判依据。
2.承诺为安排到招标方公司相关人员全部缴纳工伤保险,或具有相同保障范围的商业保险。
******************集团黑名单的我方有权解除合同。
4.中标通知发布后,如出现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招标人有权给予冻结企业级报价资格1年的处置。
(十五)招标方联系方式
1.招标发布人:孙亚茹 联系电话:******
2.技术咨询人:廖吉民 联系电话:******
3.中标方投标文件邮寄
邮寄地址:中标方自本业务公示之******有限责任公司(冀东水泥厂)综合楼303室。
4.联系人:王绍辉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