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州昭苏县大洪纳海河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水利局以伊州水发〔2025〕11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80.01%地方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昭苏县
2.项目规模:本工程治理河道总长10.4km,新建护岸共7.43km,其中左岸新建护岸3.606km,右岸新建护岸3.824km。确定本工程等别为V等,工程规模为小(2)型。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A************001001 |
新疆伊犁州昭苏县大洪纳海河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一标段 |
107 |
一标段新建护岸4.17km,桩号33+500~ K39+820;全部的建筑工程施工及其附属工程的施工。 |
A************001002 |
新疆伊犁州昭苏县大洪纳海河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二标段 |
107 |
二标段新建护岸3.26km,桩号39+820~K44+300,全部的建筑工程施工及其附属工程的施工。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投标其他条件:(1)按照水利部有关要求以及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新水规(2024)9号规定,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应依法依据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招标投标工作的重要依据。(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化招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06月24日至2025年07月16日。
2.获取方式: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6日10时30分。
2.递交方法: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上传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
******/)上发布。
七、其他说明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昭苏县水利管理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 址: |
昭苏县城镇健康街180号 |
地 址 |
******服务中心3楼311室 |
邮 编: |
835600 |
邮 编: |
835000 |
联 系 人: |
董庆鹏 |
联 系 人: |
刘萍 |
电 话: |
****** |
电 话: |
****** |
传 真: |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 |
监督单位: |
******水利局 |
监督单位电话: |
****** |